吉中医药发〔2018〕167号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公主岭、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医医疗机构医疗管理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准备工作,全面保障百姓身体健康,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决定对全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安全督导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4日开始至2018年年底。
二、检查方式
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每个市(州)级中医院为必检单位,随机抽取一个县级中医院作为被检单位。
三、检查组人员
郭建涛 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处长
石 玉 省卫健委安监处副调研员
王胜君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
王黎君 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感控科科长
华国俊 省中医药管理局主任科员
四、检查内容
(一)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情况。
1、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疗卫生机构深入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计划,严格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2018版》制度执行情况;
2、中医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力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节假日期间交接班、查房和会诊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3、中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开展“限制类技术”和“禁止类技术”的自查和清理情况。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
1、对医院发热门诊、产房、手术室、急诊室、重症医学科、消毒供应室等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开展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情况;
2、加强患者身份识别、用药安全、围手术期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危急值报告、院内意外伤害防范、信息系统安全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
3、消防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处于完整好用状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管理情况,是否做到双人值班,每班不能少于两人。遇有报警是否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查看和处置,做好值班记录的填写及交接班工作,是否加强医疗机构夜间检查巡查力度;
4、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压力容器、供暖设备、高压氧舱以及水、电、气、氧等各种设备管理情况。重要的部位是否实施24小时值班守护,确保运行安全;
5、建筑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现场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6、医疗纠纷的处理和防范情况。对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矛盾升级的各类医疗纠纷和集体上访事件,是否积极做好投诉和上访接待,将各类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
7、院内感染感控情况。是否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医疗废物医院内分类、暂存、转运、登记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并规范记录,是否出现非法堆放、丢弃、遗撒、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8、医用废弃物、医疗污水等处理情况。是否深入开展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与有回收各类垃圾能力的机构进行沟通,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是否加强医疗污水管理检查,特别是检验科、实验室、病理科、手术室等科室医疗污水排放必须进入污水处理系统中。
(三)平安医院建设情况。
1、全面加强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建设情况。对急诊科、妇产科、儿科、手术室等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安装监控和应急报警装置并定期检修情况;
2、医疗机构保安室配备情况。是否配备经常使用的防刺服、盾牌、警棍等反恐器具,是否严格开展治安保卫值班和日常巡查工作,对可疑情况和各类突发事件,是否具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3、发生涉医违法犯罪事件时是否及时报告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第一时间报警,果断采取措施,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妥善处置伤医扰序违法行为,防止事态升级;
4、是否加强精神障碍患者、醉酒、吸毒等重点人群就诊期间医疗秩序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发生安全事件或发生伤医扰序等突发事件,是否及时向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是否存在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深刻认识当前医疗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疗机构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巴音朝鲁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医疗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排查医疗管理各环节敏感点和风险点并做到边查边改、对此次检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二)要严格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三)切实开展开展医疗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吉林省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的基础上,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在年底以前对辖区内所有中医医疗机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坚决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和伤医扰序案(事)件、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11月12日